印度国家公司法上诉 tribunal(NCLAT)于周五指示孟买国家公司法 tribunal(NCLT)的班加罗尔分庭,在一周内决定印度板球委员会(BCCI)撤回对教育科技公司Byju’s的破产申请的请求。
这一指示源于Byju’s被暂停的董事Riju Ravindran提交的一份请愿书,他投诉NCLT未能及时宣布其裁决。BCCI曾在1月8日完成了听证会并保留了其裁决。
NCLAT的法官Rakesh Kumar Jain表示:“上诉人的不满可以通过向 tribunal 发出指示来解决,要求其尽快决定已保留的应用,最好是在本命令发布之日起的一周内。”
法官Jain澄清说,上诉 tribunal 并未对BCCI的应用提出任何意见。
代表Ravindran的资深律师Arun Kathpalia指出,在公司破产重组过程中采取的任何行动,包括债权人委员会(CoC)的重组,都可能损害公司发起人的利益。Kathpalia强调了此事的紧迫性,因为债权人委员会会议定于周六召开。
1月8日,NCLT还保留了Glas Trust和Aditya Birla Finance提交的请愿书,这些请愿书代表了Byju’s的美国贷款人,并寻求加入Byju’s母公司债权人委员会。1月28日,tribunal 裁定将Glas Trust和Aditya Birla Finance加入债权人委员会,并撤销了8月31日进行的重组。然而,tribunal 将BCCI应用的决定留待以后处理。
Kathpalia认为,撤回申请是在债权人委员会形成之前提交的,因此不需要委员会的批准。然而,Glas Trust反驳称,撤回申请仅提交给了公司的临时重组专业人士,并未提交给NCLT。
总结:本文主要报道了印度国家公司法上诉 tribunal 指示孟买国家公司法 tribunal 的班加罗尔分庭在一周内决定印度板球委员会撤回对教育科技公司Byju’s破产申请的请求。文中详细描述了相关背景和法律程序,并展示了双方的不同观点。